皮膚科 王修含 醫師
疱疹(皰疹)是皮膚科常見疾病,包括單純性疱疹與帶狀疱疹,可使用抗疱疹病毒藥物來治療。
目前健保可給付單純性疱疹的外用藥,感染部位需在嘴唇、口腔、頭頸部、陰部、生殖器周圍,3日內可使用acyclovir外用藥膏,每次開立的藥量限5公克之內。
但單純性疱疹與帶狀疱疹的口服藥與靜脈注射藥物,其限制較嚴格,詳見於下:
摘錄自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」
民國九十九年版,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
10.7. 抗病毒劑 Antiviral drugs(98/11/1)
10.7.1. 抗疱疹病毒劑(98/11/1)
10.7.1.1. 全身性抗疱疹病毒劑(如Acyclovir;tromantadine;famciclovir;valaciclovir):(98/11/1)
1. 使用本類製劑應以下列條件為限:(98/11/1)
(1) 疱疹性腦炎。
(2) 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侵犯三叉神經第一分枝VI皮節,可能危及眼角膜者。
(3) 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侵犯薦椎S2皮節,將影響排泄功能者。
(4) 免疫機能不全、癌症、器官移植等病患之感染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者。
(5) 新生兒或免疫機能不全患者的水痘感染。
(6) 罹患水痘,合併高燒 (口溫38℃以上) 及肺炎 (需X光顯示) 或腦膜炎,並需住院者(85/1/1)。
(7) 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所引起之角膜炎或角膜潰瘍者。
(8) 急性視網膜壞死症 (acute retina necrosis)。
(9) 帶狀疱疹發疹三日內且感染部位在頭頸部、生殖器周圍之病人,可給予五日內之口服或外用藥品(86/1/1、87/4/1)。
(10) 骨髓移植術後病患得依下列規定預防性使用acyclovir:(87/11/1)
A. 限接受異體骨髓移植病患。
B. 接受高劑量化療或全身放射治療 (TBI) 前一天至移植術後第卅天為止。
2. 使用療程原則以十天為限,疱疹性腦炎得使用14至21天,口服、注射劑及外用藥膏擇一使用,不得合併使用。(95/6/1)
1.單純性疱疹(感染部位在頭頸部、生殖器周圍、嘴唇、口腔、陰部)3日內可使用acyclovir藥膏,每次給予藥量限5公克以內。
2.口服、注射劑及外用藥膏擇一使用,不得合併使用。【本站文章版權所有,歡迎非商業性「部份」轉載(請勿全文轉載),轉載請註明作者姓名標示與出處,禁止更動內文,並提供有效的本站超連結。】